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人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西洋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靈芝》,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保健食品原料人參 西洋參 靈芝備案產品技術要求》,現予公告,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參 西洋參 靈芝備案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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