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11月1日起,又將有38部法規、規章開始實施,包括國家級法規16部,地方級法規22部。其中一些法規將給百姓生活帶來方便和保障。
《禁止傳銷條例》
該條例將“拉人頭”“團隊計酬”以及騙取入門費等3種行為明確定義為傳銷,予以禁止。同時規定,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現役軍人等不得兼職直銷員。條例明確,組織策劃傳銷的將處最高200萬元罰款,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將處最高50萬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條例規定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運輸等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同時明確,國家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行定點生產、定點經營制度。條例規定: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不得零售;郵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寄件人應當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準予郵寄證明。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于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商業銀行要向客戶進行風險揭示和信息披露,以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理財計劃存續期內商業銀行應向客戶提供相關賬單,賬單至少每月提供一次;理財計劃終止或收益分配時應向客戶提供投資、收益的詳細情況報告。
《新獸藥研制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臨床試驗用獸藥僅供臨床試驗使用,不得銷售,不得在未批準區域使用,不得超過批準期限使用。辦法規定,因試驗死亡的臨床試驗用食用動物及其產品應作無害化處理;臨床試驗用食用動物及其產品供人消費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
此外,建設部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明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要與利益單位脫鉤,以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結果真實、準確;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規定,農機鑒定由農業機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自愿申請,主管部門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進行鑒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則要求列入污染源自動監控計劃的排污單位,應當安裝自動監控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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