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獲悉,自1998年全面禁止傳銷以來,工商部門7年查處傳銷案件1.6萬多起,遣散傳銷人員105萬人,全國范圍內規?;?、公開化的傳銷活動得到有效遏制。
據工商總局負責打擊傳銷工作的有關負責人介紹,7年來,全國工商機關共搗毀取締傳銷和變相傳銷窩點4萬多個,移送司法機關案件近千起,涉案人員3700余人,工商、公安等部門齊抓共管的綜合整治格局初步形成,并為直銷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證。
該負責人指出,雖然打擊傳銷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然而,面對復雜多變的經濟環境,禁止傳銷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今年以來,傳銷活動有所抬頭,一些地區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仍十分猖獗。一些境外企業和國內不法組織打著種種旗號,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傳銷活動;部分轉型企業時有違規行為;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和變相傳銷等問題日益突出。
從查處的傳銷案件看,80%至90%的傳銷屬于“拉人頭”形式,整個傳銷網絡完全依靠下線人員交納的金錢維系運作,基本沒有商品,不是一種經營活動,屬于有組織的詐騙犯罪。
該負責人表示,已開始實施的《禁止傳銷條例》和即將施行的《直銷管理條例》賦予了工商部門新的職責和任務,全國工商部門除了要繼續做好打擊傳銷工作外,還要抓好直銷市場的監管。既要嚴厲禁止傳銷、團隊計酬等違法活動,查處其他企業擅自從事直銷等違法行為,也要規范直銷企業和直銷員的經營行為,查處直銷企業和直銷員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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