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液態奶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12月2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部、海關總署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召開專題工作會進行統一部署并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液態奶的監督檢查。
通知要求各地由地方政府負責,質監部門牽頭,組織成立由地方質監、發改(經委或經貿委)、工商、農業等部門參加的液態奶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各部門人員、相關 食品專家,對液態奶市場占有份額居全國前列的12家企業位于本行政區域內的生產加工場所進行駐廠監管。重點監督以下內容,第一是原料進廠把關,包括原料奶、奶粉的數量與驗收過程;涉及使用進口奶粉的,要核查2004年以來該企業進口奶粉的數量和使用流向。第二是生產過程監管,包括原料預處理、標準化、滅菌、灌裝過程,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是否使用了復原乳。第三是查生產臺賬和銷售臺賬,檢查成品的數量是否與投料量、銷售量相符,準確掌握銷售渠道和去向。第四是檢查產品標簽標識,凡是生產過程中添加了復原乳的,必須如實按有關規定標注。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液態奶監管領導小組要組織地方質監、發改、工商、農業、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主要檢查駐廠監管以外的液態奶生產企業和所有液態奶產品的市場銷售企業,檢查內容與駐廠監管相同。銷售企業主要檢查使用復原乳的產品是否檢驗合格、標簽標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國家質檢總局還將會同工商總局、農業部對液態奶中的復原乳問題進行聯合抽查,及時發布抽查結果。各有關部門還將公布液態奶監管電話,積極受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