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接觸鏡(隱形眼鏡)是長期接觸人體角膜的第三類醫療器械,屬國家重點監管的醫療器械產品。為了打擊無證經營行為,依法規范角膜接觸鏡的經營市場秩序,福建省廈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該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從2005年8月起在轄區內開展了角膜接觸鏡經營市場專項整治活動,確保角膜接觸鏡經營企業必須在2006年1月1日起,憑《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進行銷售。對逾期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從事角膜接觸鏡經營的企業及經營無“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注冊證、產品合格證)和過期失效產品的行為,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有關法規予以查處。
為了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廈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把整治角膜接觸鏡經營市場秩序作為藥品重點監管工作,成立了整頓和規范角膜接觸鏡經營市場秩序工作小組,下發了規范角膜接觸鏡市場管理的通知,制定了專項治理工作計劃,并提出了具體整治措施。同時還召開了角膜接觸鏡市場專項整治活動新聞通報會,呼吁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非法經營角膜接觸鏡的行為,督促隱形眼鏡經營企業盡快完善經營場所、設備、人員及管理的許可條件。在專項整治過程中,廈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了“邊整頓邊規范,著重規范”的原則,打擊非法的,規范合法的,促進守法的,著力規范市場秩序。到2005年12月20日,全市已有3家法人隱形眼鏡經營企業取得了經營許可證,3家法人和99家門店通過了許可證審查現場驗收并已上報省局審批。責令15家驗收不合格非法人經營企業進行整改,通過專項整治,無證經營隱形眼鏡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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