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以來,政府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打擊不合格化妝品的活動。
事件回放
一、1月初,衛生部發布了2005年祛斑類化妝品、兒童或嬰兒用化妝品和面膜等三類化妝品的監督抽查結果。 祛斑類化妝品———除廣東省外,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當地化妝品批發市場和美容美發店共抽檢產品1158種,按照《化妝品衛生規范》(2002年版)判定(以下判定標準同此),不合格產品51種,其中50種產品汞超標,另外1種產品鉛超標,合格率95.6%。另外對所抽產品中的388種檢測了氫醌和苯酚,5種產品含有禁用物質氫醌,合格率98.7%。
兒童或嬰兒用化妝品———除廣東省外,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當地化妝品批發市場和商場共抽檢兒童或嬰兒用化妝品696種,不合格產品16種,合格率為97.7%,其中11種產品菌落總數超標,5種產品霉菌和酵母菌超標。
面膜———除廣東省外,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當地化妝品批發市場和商場共抽檢面膜類化妝品586種,不合格產品63種,合格率為89.2%,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標,其中46種產品菌落總數超標,23種產品霉菌和酵母菌超標,1種產品汞含量超標。
二、同在1月初,石家莊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一所對該市化妝品市場進行了突查,共發現8個品牌共計1394盒(瓶)化妝品存在問題。所查化妝品存在的問題主要為,外包裝標注有特殊功效,但均未標注衛生部特殊用途化妝品批準文號。石家莊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一所已對有問題產品進行了異地封存,并立案。
三、2月6日,衛生部發布《關于加強染發劑原料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已經獲得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但不符合《染發劑原料名單(試行)》規定的染發類化妝品,在2006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和進口。并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對染發類化妝品的專項監督檢查。對于違反《染發劑原料名單(試行)》規定使用染發劑原料的化妝品,則視為違反《化妝品衛生標準》,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處罰。
四、2月21日,衛生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今年繼續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是整治化妝品標簽說明書違法宣稱治療作用,加強對藥店和化妝品專賣店等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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