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監督發〔2006〕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
根據衛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開展國家職業衛生示范企業評選活動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6號)要求,國家職業衛生示范企業評選活動經過了組織動員、企業自愿申報、資料審查、現場評審、社會公示等階段,公示期間未收到對候選企業的不同意見。據此,三部門聯合確定中電國華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熱電分公司等56家企業通過評審(名單附后)。
現決定對中電國華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熱電分公司等56家企業授予“國家職業衛生示范企業”的稱號。
附件: 國家職業衛生示范企業名單.doc
衛生部 安全監管總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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