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打著義診旗號推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的行為將被視為非法。
昨日,省衛生廳發布了《河南省義診活動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對全省醫療機構的義診活動重新進行規范。
搞義診前最少提前半月到行政部門備案
搞參加義診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必須持有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在活動前15日~30日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備案,同時,提交義診的組織單位、開展義診的時間、地點,義診的內容、參加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名稱、醫務人員數量及其從事專業等。未取得《義診活動備案書》,一律不得開展義診活動。
借義診推銷藥品
視為違法
借義診、免費診斷、免費治療、免費使用等名義推銷藥品(包括醫院制劑)、醫療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以及其他商品,超出批準備案的事項開展醫學檢查、檢驗、診斷、處方、手術、治療等診療活動,或者非法進行人體試驗,以欺騙的手段獲得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備案的,衛生行政部門在責令其停止義診活動的同時,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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