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醫療機構賣藥應以最小零售包裝的采購價為基礎,以不超過15%的加價率標價,采購價高于500元的,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75元,中藥飲片加價率原則上應控制在25%以內。
這是福建省糾風辦日前聯合7部門下發的《2006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意見》作出的新規定。
為有效遏制藥價,規定還對價格偏高的藥品實行分批降價,對價格偏高和價格上漲幅度過大的藥品,將采取提價申報、調價備案、限制差價率或者利潤率等手段進行價格干預。同時,省衛生廳還將重點監察三級醫院控制醫藥費用的工作,并定期在福建衛生信息網上公布其執行情況。
另外,胃得安等6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也將從即日起執行。這6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是:
每支長春西?。ㄗ⑸鋭?ml:10mg)55元; 每瓶胃得安片(片劑0.46g×100片)16元; 每盒胃得安片(片劑0.46g×12片×3板)6.6元; 每瓶(盒)胃得安膠囊(0.275g×24粒)3.5元; 每盒橘紅片(片劑0.6g×12片×2板)13元; 每支促肝細胞生長素(注射劑2ml:30ug)19.9元; 每瓶(盒)增液口服液(口服液60ml)24.2元; 每盒賽霉胺散劑(散劑每瓶2克×5瓶)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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