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深入開展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在這個期間“頂風作案”者將受到從重處罰。
目前違法廣告的形式主要有:發布虛假藥品廣告;以新聞形式發布藥品廣告、誤導消費者的廣告;藥品廣告中使用患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尤其是社會公眾人物以患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行為;藥品廣告夸大功能、保證療效的行為;以專題片、資訊服務類節(欄)目形式發布虛假違法藥品廣告的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在通知中指出,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是今年工商機關廣告監管工作的重點。針對這些情況,工商部門將及時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當事人,特別是要對整治期間有禁不止、頂風違法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此外,在整治過程中,各部門將加強配合,對未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或超出審批范圍發布的藥品廣告,要堅決責令停播并依法處理;對有關部門轉來和投訴舉報的藥品廣告違法案件,要認真處理并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對發布虛假違法藥品廣告的當事人,符合虛假廣告罪追訴標準的,要堅決移送公安機關;對在廣告中打著藥品旗號治療疾病的非藥品,要及時提請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鑒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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