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通報的系列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引起大家關注:兩例手術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移位;附一醫檢驗科使用的真空采血針發現針頭有污漬;附一醫骨科手術工具在手術過程中,表面電鍍層發生脫落……由于該中心對產品存在的缺陷及時發現并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因而避免了更多事故的發生。
市藥監局提醒市民,任何醫療器械與藥品一樣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特別是一些與人體長時間接觸、長期使用、植入人體內的醫療器械,在其對疾病診治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相應的風險。據市藥監局醫療器械處陳處長介紹,醫療器械的不良事件指獲準上市的、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的使用情況下,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使用效果無關的有害的事件。因此,我國自1998年相繼出現了聚丙烯酰胺水凝膠、角膜塑形鏡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后,于2002年12月起正式啟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現在很多市民存在這樣的認識誤區,認為只要是經檢驗合格上市的醫療器械便可以放心使用,不存在風險。其實,任何醫療器械產品都具有一定的使用風險。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副主任王武告訴記者,被批準上市的醫療器械只是一個“風險可接受”的產品,和藥品一樣,合格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嚴重時,也可能危及生命。當患者遇到自身難以判斷醫療器械是否正常時,應及時向該中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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