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日常生活離不開各類化妝品的裝點。但使用化妝品會有哪些毒副作用?消費者同樣需要答案。歐盟28日專門發布了化妝品消費指南。
根據這份由歐盟委員會和各歐盟成員國以及各利益相關方共同制定的指南,歐洲消 費者可通過致信、打電話或網上發貼的方式,就歐盟市場上銷售的化妝品所涉及的所有問題直接詢問化妝品生產廠商。為方便公眾快捷地獲得產品信息,歐洲化妝品和香水協會專門建立了公司名錄,內含所有在歐盟市場上銷售的化妝品的廠商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只要消費者提出涉及化妝品成分或毒副作用的問題,相關廠商應在不泄露商業秘密或損害知識產權的基礎上做出及時說明。歐盟各成員國必須確保其國內化妝品廠商履行這些義務。
根據歐盟的市場定義,化妝品的毒副作用主要包括刺激和過敏反應、痤瘡和粉刺、使用化妝品后皮膚更易受到光線損害(即光毒反應)或對光線更加敏感、過敏性休克、皮膚瘙癢等等,其中不包括因錯誤或過量使用化妝品引發的不良反應。指南規定,在消費者的要求下,化妝品生產廠商或進口化妝品經銷商必須公布產品毒副作用的發生頻率和發生性狀,同時,向消費者公開的信息中應包括相關產品已經出現過的所有毒副作用記錄。
此外,指南要求所有化妝品的具體成分必須按其比例降序排列在產品外包裝上,其中,具有易燃、易爆、易氧化、有毒、有腐蝕性、有刺激性等“危險”成分必須公開,但出于保護商業秘密或知識產權的需要,“危險”成分的具體指標可不列明,改用“小于X%”或“X-Y%”等相對模糊的表述方式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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