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由農業部農墾局于1990年發起,是一種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商標的無污染、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開發綠色食品的目的,就是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的質量,增進城鄉人民身體健康,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十余年來,綠色食品以其無污染、無公害、安全營養的特性贏得了消費者的青睞。但近幾年,綠色食品產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暴露出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規?;?、產業化程度不夠
當前,我國大部分綠色食品的種植、養殖生產普遍存在著三個特點:一是以家庭個人為單位,生產規模不大,在農產品生產中所占的份額較小,與消費者的需求和我國農業經濟發展水平不相對稱;二是由于產業化程度不高,綠色食品產業發展的優勢和潛力尚未充分發揮出來,內在機制還不完善;三是受到規模和資金的制約,產量上不去,農產品的追溯性差。
遼東半島有一家大型果汁加工企業,斥資上億元從國外全套進口了一整套先進生產設備。但是投產五年來,依然沒有申請到綠色食品的標志。原因就在于其產品所需的基本原料——水果無法達到綠色食品的生產要求。據農業部要求,綠色食品不僅對加工環節有嚴格的衛生要求,還對其原料生產中的肥料、農藥(獸藥)、飼料使用以及水、土壤質量等等都有明確規定。有關方面對這家企業初步監測發現,他們果園土壤中農藥、重金屬嚴重超標,果品中還存在著藥、肥殘留超標問題。由此看來,即使設備再先進,如果不對水果基地進行“綠色改造”,也很難榨出“綠色果汁”,因為農藥和化肥施用量在水果生產中的失控,早已經讓果汁失去了“綠色”根基。
這家企業遇到的問題在我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們城市以及城市周邊都不乏有這樣的例子。一些食品加工企業盡管斥巨資建設了衛生潔凈的廠房,引進了世界一流的加工設備,但由于缺乏綠色農產品的支撐,仍然生產不出綠色食品的尷尬現象。讓人不得不再次考慮一下,“綠色”到底是什么概念?
近些年,隨著綠色食品觀念的普及,一些農民已開始有所意識,知道綠色食品中“綠色”的重要性,于是紛紛改種真正的“綠色”食品。但是在實際種植中,問題又紛至沓來:各種化肥充斥市場,從何得知哪種符合要求?如果用錯肥料,一年的辛苦只能付之東流;即使生產出了綠色農產品,又沒錢申請綠標,也不知道去哪兒賣……在這些憂慮下,很多專家通過查訪,得出結論: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滯后的社會化統一服務,是導農產品生產粗放落后、藥肥超標的一個重要原因。對此,綠色食品的污染源頭治理勢在必行且任重道遠。
1.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標準體系。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行業標準和參照國際農產品標準及技術要求,制定各地主要農作物和畜禽等安全農產品的生產技術規程,統一生產標準和技術措施。制定出臺安全農產品的農業種植、畜禽飼養等生產基地管理辦法,建立統一的農業生產管理檔案,以利于農產品質量跟蹤追溯制度的實施。加強對農業投入品、食品和飼料添加劑、綠色食品加工原料采購的監管,以保證企業按標準和要求組織生產、依法規范企業使用安全食品質量認證標志。
2.嚴格生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國家及有關部門公布的綠色食品生產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進行生產,特別是嚴把肥料、農藥、飼料、添加劑等使用關,在生產過程中,全面推行生產記錄檔案化管理,并嚴格監管措施,從而使農業生產者從傳統的無約束、隨機生產轉向標準化操作、規范化生產,以保證生產中全程質量控制。
二、市場監管不力
近幾年來,我國食品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勢,從毒大米到地溝油,從瘦肉精到豆奶事件,從劣質奶粉到蘇丹紅……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勝枚舉,讓綠色食品的生產、銷售陷入被動局面。仔細分析可以看出,影響我國食品安全的因素,既源于分散的生產方式,又涉及普遍的管理漏洞,但其中最為突出的是市場監管不力。突出表現在,一些企業擅自使用“綠色食品”標志;有的將“綠色食品”標志直接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包裝使用;有的超過許可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志;有的地方政府違規批準企業使用“綠色食品”標志……食品市場監管機制該怎樣改進?
監管不力、標準“執行難”的原因很復雜,首先,標準分散交叉,缺乏協調機制。我國食品相關標準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等四級構成。目前我國已制訂了包括各類食品產品標準、食品污染物和農藥殘留限量標準、食品衛生操作規范在內的眾多標準,但這些標準分散于農業、質監、衛生等六七個部門,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QS認證制度等,多種標準相互沖突,讓企業也不知就里。
其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食品安全的法規,目前有《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具體的食品質量標準近3000個,但遺憾的是,這些法規和標準由于多頭管理,存在嚴重的交叉沖突,同時又都不全面。
第三,多頭監管,實際上造成了“誰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現了一些監管的“真空地帶”,出了問題后,又互相推諉,或默不作聲,這種局面必須盡快通過體制創新得到扭轉。另外,還要定期開展綠色食品質量安全和綠色食品包裝標識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對飲料、酒、奶制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調味品、罐頭、食用油等綠色食品加大質量監測力度,逐步建立并強化實施市場準入制度,加強不合格綠色食品的退市監管,依法責令企業停止銷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關的處置措施。同時查處影響惡劣的食品假標識、假包裝、假商標案件。
此外,還要健全食品流通服務體系,加強企業自檢體系建設;向社會推薦優秀企業和優質綠色產品;大力發展連鎖經營、冷鏈配送和電子商務,加快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步伐;加快推進企業自檢體系建設,積極督促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和農產品經銷企業建立嚴格的進貨檢驗制度,配備必要的有害物殘留檢測設備,進一步完善委托檢驗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標食品市場退出機制。
三、綠色食品知識仍需宣傳普及
大部分消費者對綠色食品和非綠色食品分辨不清,這就為那些利欲熏心的廠家和商家提供了鉆空子的機會。大部分消費者只知道綠色食品是環保型、無污染的食品,比普通食品質量好,而對于怎樣鑒別綠色食品卻一無所知??v然消費者在生活中遇到了食物中毒等意外,也很難確認究竟是食品加工過程中發生了問題,還是食品本身的問題。因為消費者對于綠色食品的概念和標準不甚了解,缺乏判斷能力,這就為工商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綠色食品打假行動增加了難度。
首先,綠色食品管理部門應該加大宣傳力度。綠色生產是農業的必然方向,綠色消費是市場的必然趨勢,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綠色食品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通過多種渠道和多種形式,面向生產者宣傳綠色食品的生產知識,宣傳在開拓市場、增加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進一步增強生產者申報和發展綠色食品的自覺性和積極性;面向消費者宣傳綠色食品的質量衛生優點,引導消費者增強綠色消費意識,加快優質優價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為綠色食品產業發展提供強大的市場動力。
其次,進一步加強對綠色食品企業的管理與監督。教育企業規范印制、使用綠色食品標志,保證綠色食品的質量;要重視綠色食品市場建設的規劃、組織與引導,使綠色食品在國民經濟中作出貢獻,不斷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增加綠色食品信息的透明度,把合格、優質的綠色食品公布出來,以便使廣大消費者有據可循。
第三,鼓勵處于消費第一線的消費者積極監督綠色食品市場,遇到問題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政府部門的監管和消費者的監督結合起來,才能切實凈化綠色食品市場,為綠色食品產業的發展創造公平有序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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