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2006年北京市保健食品專項(減肥功能) 抽檢質量公告的通知
京藥監發〔2006〕45號
各分局,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根據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檢計劃要求,我局組織在全市范圍內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監督抽檢?,F將2006年保健食品專項(減肥功能)抽檢情況及對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查處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本期公告的概況:
2006年7月至8月,我局組織有關單位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商場、超市、藥店等場所銷售的減肥功能保健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檢驗項目為是否添加違禁藥物成分。違禁成分的種類包括:西布曲明、安非他明、芬妥拉明、酚氟拉明、氯噻嗪、鹽酸哌替啶、螺內酯、芐氟噻嗪、氨苯喋啶、乙酰唑胺、氫氯噻嗪、布美它尼、印達帕胺、酚酞等。
此次共完成抽檢減肥功能保健食品30批次,其中1個批次產品申請復檢,復檢結果將另行公布。違法添加違禁成分不合格批次為3個,不合格率為10.34%。(結果詳見附件:保健食品質量公告)
二、不合格保健食品的處理
各分局應加大對本期公告中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查處力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進行處理。
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如有公告中涉及批號的不合格產品,應及時封存,并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附件:《保健食品質量公告》([2006]第2期,總第3期)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保健 食 品 質 量 公 告
([2006]第2期,總第3期)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 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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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加強對北京市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檢計劃的要求,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在全市范圍內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抽檢,現將結果予以公布。
2006年7月至8月,我局組織有關單位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商場、超市、藥店等場所銷售的減肥功能保健食品是否違法添加違禁成分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檢,共完成抽檢減肥功能保健食品30批次,其中1個批次產品申請復檢,復檢結果將另行公布。違法添加違禁成分不合格批次為3個,不合格率為10.34%。(結果詳見附件:《2006年保健食品(減肥功能)抽檢匯總表》)
對公告中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06減肥功能抽檢結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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