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明確指出:“目前社會上名目繁多的保健品年銷售額超過1000億元,而監管不到位,產品真假難辨,老百姓無所適從。為解決這一問題,明確要求國務院抓緊研究制定相關規定,規范生產活動,整頓銷售市場,加強監督管理,讓消費者放心?!?/p>
2009年2月28日,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規定:“國家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行嚴格監管。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職,承擔責任。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p>
這是首次在人大工作報告中提到保健品監管問題,彰顯了政府對整頓保健品市場的高度重視,以及立法根治的決心,順應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同時,也體現了保健食品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相當規模的產業,需要國家加大對行業的監管,為行業有序發展提供保障。
政府的高度重視,加上《食品安全法》的即將實施,保健食品行業亂象終將得到整治。一方面,老百姓對食品安全的擔心從此有了法律的防護,有利于恢復民眾對保健食品市場的信心;另一方面,也為進一步規范我國的保健食品市場,促進保健食品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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