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加強了對食品廣告的管理。草案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正在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相關規定,加強對食品廣告的管理。社會名人代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將承擔連帶責任。
食品安全法草案擬確立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
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食品安全監管檢驗機構、行業協會、消協不得做食品廣告
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違反本款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食品安全法草案將嚴格監管保健食品
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規定,國家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行嚴格監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草案規定:“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p>
食品安全法草案擬授權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
第四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了一款規定:“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睌M設立的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將作為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協調、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食品安全法草案確立了食品安全的分段監管體制。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有的常委會委員認為,應該在現有分段監管體制的基礎上,在國務院的層面加強協調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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