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縣某居民自辦酒席,賓客因食用了河豚魚,又造成了嚴重后果。昨天,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預警公告,最近一段時間正是河豚魚毒性最強,也是河豚魚中毒事件的高發季節,提醒廣大市民謹防河豚魚中毒。
我國《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應剔除集中處理。目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正式告知本市各食品經營企業和餐飲企業,嚴禁違法加工、銷售河豚魚及其制品,若有擅自經營、銷售河豚魚及其制品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必將依法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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