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時間:2006年04月28日 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李剛起訴全國牙防組認證標志涉嫌欺詐一案又起波瀾———27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召集本案當事各方開會,本案被告、全國牙防組的上級單位國家衛生部則認為,衛生部不應作為被告,“衛生部沒有說過牙防組不具有法人資格”。
“全國牙防組模棱兩可的法律地位,為其力圖擺脫訴訟的泥沼、進而逃脫法律的制裁留下了懸念”,本案原告、中國公益訴訟網主編李剛博士告訴早報記者,全國牙防組是否具有當事人能力“一直在晃動、讓人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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