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對直接用作保健食品原料的提取物的申報應提供如下資料: 1、原料提取物的質量標準 (1)企業所提供的原料提取物質量標準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順序進行選擇,若其檢測指標和方法均不能參照以上的現行標準執行時,企業應自行制定標準,其它相關指標應不低于相應現行標準。 (2)所制定的質量標準應包括:品種來源、性狀、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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