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5年7月1日前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保健食品,其頒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未注明證書的有效期。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有效期5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擬訂對2005年7月1日前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保健食品的清理換證方案(已上網征求社會的意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即將對2005年7月1日前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進行清理換證,重新頒發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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