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記者從北京衛生信息網獲悉,本市將對醫療事故鑒定專家庫成員的評聘進行嚴格要求,原則上禁止聘醫院院長為鑒定專家。
“鑒定工作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公正、科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有重要意義”,北京醫學會會長金大鵬表示,北京醫學會將不斷完善專家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格專家庫成員的評聘標準。
醫學會具體指導意見包括:原則上入選北京市級專家庫的成員應為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醫療機構法人代表原則上不能被聘為鑒定專家;建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業委員會。
北京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本市現在的專家庫成員由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要求成員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執業品德;受聘于醫療衛生機構或者醫學教學、科研機構并擔任相應專業高級技術職務3年以上。符合前項規定條件并具備高級技術任職資格的法醫可以受聘進入專家庫。
該工作人員表示,在本市現有的1700余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中,絕大多數來自三甲醫院,還有部分是二級醫院具有相關學科特色的負責人。每名入選者都是本著個人自愿的原則,經其所在醫院推薦,并滿足相關條件后方可成為專家庫成員。今后,醫學會將通過對專家庫成員進行調整,以最終達到醫院院長原則上不能被聘為鑒定專家的標準。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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