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辦公室主任、衛生部部長陳竺近日強調,對于熱點食品安全問題,有關部門要依職責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組織開展調查,決不允許延誤時機。
最近一期《小康》雜志調查顯示,在社會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婚姻安全、隱私安全等11項安全問題中,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成為人們最擔心的問題。這意味著,食品安全問題不僅是政府的一塊心病,更是消費者的最大不安。
而回顧近年的食品安全事件,從蘇丹紅、強生、阜陽劣質奶粉,到紅心鴨蛋、福壽螺、多寶魚,再到三鹿奶粉,很多事件都是由消費者、媒體率先揭露內幕,監管部門的調查似乎習慣了“慢半拍”。原因在于,一方面,信息披露體制阻礙了信息公開的及時性。監管部門收集到安全問題信息后,必須先上報上級主管衛生部門,然后再由上級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嚴格審批,在最大程度地保證消費者利益和國內市場各方面均衡發展的基礎上,相關部門才會發布相關的產品安全警告或提醒。另一方面,檢測標準的滯后也是原因之一。在很多情況下,國家質檢部門不是不想向公眾及時發出安全警告,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說,我國1996年出臺《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其中規定禁止將“蘇丹紅一號”作為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生產。但10年后發生蘇丹紅事件時,國家仍未出臺統一的有關“蘇丹紅一號”的檢測方法和標準。
值得欣慰的是,去年6月1日頒布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凡經綜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并予以公布。這一條款意味著食品安全監督關口前移,不僅有利于打破僵化的監管模式,也有利于扭轉食品監管部門“慢半拍”的局面。
要想摘掉“延誤時機”這頂帽子,食品監督部門不僅需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更需要盡早彌補食品安全標準的缺失,盡快提高和跟進相關檢測技術,更科學、更完善地構建與食品信息安全發布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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